11月23日,辽阳县法院在一楼法庭为1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统一发放100余万元执行救助款,在寒冷的冬天里给申请执行人送上司法温暖。
“有了法院的这笔救助款,我们就能买煤取暖了,这个冬天就不用愁了,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啊!”。接过执行救助款的乔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人罗某的妻子,申请人罗某于2016年1月2016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经执行局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因欠外债已经逃往外地,现下落不明,6.5万元的执行款一时无法执行到位。被救助人罗某已经70多岁,身体不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该6.5万元几乎是一个山区农民一生的积蓄,现罗某夫妻生活十分困难,冬天甚至没有钱买煤取暖。根据罗某的实际情况,我院为他申请了执行救助金5万元,解决他的燃眉之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生活困难情况。
辽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对交通事故伤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等有效措施,实现了近三年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26%,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97.53%,确保取得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决战决胜。
除了加大执行力度外,对像罗某这样穷尽司法途径,生活极其困难且需要法外救助的申请执行人,我院积极为他们申请执行救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送去司法温暖。我院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规范和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争取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