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申请执行人郑某将一面书有“正义的守护神 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辽阳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太感谢你们了,他拖了这么久也不给钱,没有想到,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们就把钱给执行回来了!”申请执行人郑某激动地说道。
郑某自2016年6月份起,在栗某处从事驾驶员工作,栗某承诺每月给付郑某7000元工资,但郑某在工作后近三个月都未拿到工资。2017年1月,栗某给郑某出具欠据一张,写明“欠郑某工资3个月,总计2万元”,此后栗某给付郑某5000元,剩余的15000元郑某虽多次催要,但栗某均未给付。为此,2018年8月郑某一纸诉状将栗某诉至辽阳县法院。该院于2018年10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栗某给付原告郑某工资款15000元。判决生效后,栗某拒不履行义务,2019年4月郑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王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栗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远远不足以支付执行标的。为了尽快执结案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王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栗某沟通,并向其阐明法理以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有多年办案经验的王法官反复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栗某在王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自愿与申请执行人郑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将15000元工资交付郑某。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结用时不到一个月,执行法官快速反应,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