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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2-03-23 10:45:2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就有关诉讼服务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停止接待。在此期间,请您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事项。具体方式如下:

1.微信端可搜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辽宁”微信小程序,以当事人身份登录后,即可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

2.电脑端可搜索“辽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页,以当事人身份登录后,即可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

3.律师可以登录“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

4.如您有异地立案需要,您可以就近选择任意一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跨域立案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5.您可拨打0419-7771618咨询、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

二、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可以申请线上开庭,也可以向法官申请延期审理。

三、拟到本院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先与承办人员电话联系,以适当方式递交相关诉讼材料。

四、我院将充分运用全国财产查控网络系统进行财产查控,执行案件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的可以电话联系承办人向本院反映情况。

五、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联系电话:
0419-7771618(立案庭)
0419-7771639(执行局)

我院将根据实时疫情情况调整防控要求及措施,请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宣教